張家界新聞網(wǎng)3月7日訊 (通訊員 龍軍平)近日,從張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獲悉:自2013年3月15日始,我市居民在公安部門首次申領和換領、補領居民身份證須登記居民個人指紋信息,制發(fā)含有指紋信息的居民身份證。登記指紋信息增加的成本納入財政預算,不向居民增加收費,辦理時間也不會延長。 目前已經(jīng)領取的尚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,可以正常使用,不強制要求登記指紋。